1920年处于民国初期,民间婚俗还延续着清代以来的旧例,选结婚吉日主要看老黄历里的宜忌标注,还要结合新人的生辰八字,当时的黄历里,“宜嫁娶”的日子会被特意圈出,民众还会参考农历的节气、月相,比如避开农历的七月、九月这类被认为“不吉利”的月份,还有农历的单日也尽量避开,优先选双数日期,当时天津、上海的老商号还会印制专门的婚俗日历,上面标注了适合嫁娶的日子,很多普通家庭都会去这类商号买日历,再结合自家情况挑日子。
查民国九年的黄历,当年农历二月初八、三月十六、八月廿二这三个日子都标注了“宜嫁娶”,而且都是双数日期,符合当时的选日习惯,当时不少上海的商户伙计就选了农历二月初八,这天刚好是周末(当时的周末是礼拜六),伙计们可以休班帮忙筹备婚礼,不用耽误活计,还有北京的一对绸缎庄学徒,选了农历八月廿二,这天是白露节气前后,天气不冷不热,适合办流水席,周边的亲友都能来赴宴。
1920年选结婚吉日,除了看黄历,还要找村里或镇上的“阴阳先生”帮忙合八字,阴阳先生会把新人的生辰八字写在红纸上,对照黄历挑出合适的日子,要是家里有长辈在当年过寿,还会特意避开寿辰前后的几天,怕冲撞了寿辰的吉利,当时的人还会避开农历的初一、十五,认为这两天是“月斋日”,办喜事不吉利,这几个细节都是当时选日子的常见讲究。
1920年的结婚吉日选择,核心是贴合当时的生活实际,不用刻意追求太偏的日子,如果是普通农户家庭,选农闲的日子更合适,比如农历十月下旬,秋收刚结束,家里有时间筹备;如果是城镇的商户家庭,选周末或礼拜日,方便亲友赴宴,要是实在拿不准,就选黄历上明确标着“宜嫁娶”的双数农历日,再结合自家的实际情况调整,不用太纠结复杂的民俗细节,适合自己的日子就是最好的。